校内各单位:
为保障校园安全和谐有序,营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,根据吉校字〔2023〕86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》,现将2023年10月9日—10月23日校园违章停放的校内车进行通报:
一、校园违停车辆统计
序号 | 违章车牌 | 所属部门 | 人员信息 | 违章情况 | 违章时间 | 处理措施 |
1 | 川TB097 | 外国语学 院 | 彭* | 明德西路、中环西路 | 10.21 08:10 10.23 14:57 | 累计两次、网站通报 |
2 | 冀R18BG1 | 学生工作部 | 邓* | 青春馆路段、明德西路 | 10.20 14:15 10.21 08:10 | 累计两次、网站通报 |
3 | 川ADN8846 | 商学院 | 李* | 青春馆路段、中环西路 | 10.20 14:16 10.23 15:00 | 累计两次、网站通报 |
二、说明
1.为了更好地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学校发布了吉校字〔2023〕86号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》,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员工,做好教育引导工作,全体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,自觉维护校园交通秩序。
2.校内车辆禁满期后,本人签署承诺书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,可申请解除;列入重点处罚名单的校外车辆不得报备入校。
3.再次重申校内交通违章处理措施:机动车需严格按照停车标识标线停放,校园内除停车场及划定停车位外,其余均为禁停地段,严禁随意停放、占道停放。对违停车辆进行贴单告知,首次为警告;第二次在保卫处网站通报车牌及部门,列入重点警告名单;第三次向所在单位通报车牌、姓名,并列入重点处罚名单。
保 卫 处
2023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