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校区各单位:
近年来,国内非机动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,并呈逐年增长 趋势,起火原因大多为电气故障所致。当前,校园内电动车、 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数量急剧增加,有的在室内停放和充电, 有的停放在走道、楼梯道等公共区域充电,由于非机动电动车 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,一旦起火,燃烧速度快,并产生 大量有毒烟气,人员逃生困难,极易造成伤亡。(案例:2021 年9月20日凌晨,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租户张某某将电动自行车 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火灾,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 审查,以涉嫌失火罪对张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,肇事者涉嫌 失火罪,将获刑7年。)
针对个别师生员工(含驻校机构)私自在宿舍、教室、楼 梯过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停放非机动电动车或将非机动电动车的 电池带回宿舍充电,给学校集体及个人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 安全隐患。为确保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即日起,对发现违规停放、充电的非机动电动车,将 及时制止并对违规者依法依规进行惩处;对于违规停放和违规 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二、根据公安部《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 的通告》,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开展用电用气安全风险 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禁止非机动电动车(含各类 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)进入师生员工宿舍、教学楼、图书馆等 建筑物内充电或停放,禁止从楼内拉线到楼外充电。
三、所有非机动电动车(含各类电动滑板车、平衡车)要 按规定地点有序停放,禁止乱停乱放堵塞消防通道,禁止在建 筑内的公共走道、楼梯间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。
四、学校各单位应履行本单位管理责任,对所属区域履行 “谁管理、谁负责,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责任,严格管控违规 停放非机动电动车、违规给电动车充电的情况,对不履职的责 任单位将进行追责。 全体师生员工请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,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,要及时拨打 “028-63280110”“028-63280119”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 径,向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举报。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 处罚,并视情节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;引起火灾,造成 严重后果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特此公示
吉利学院(成都校区)
保卫处
2022年4月27日